根据《夏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人才引进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
(资料图)
经领导组研究同意,体检对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及各岗位引进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同时对第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体检环节中,因考生自愿放弃后空缺的岗位按照本岗位综合排名依次进行递补(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7:30前报到。
报到地点:夏县县委机关大楼前(东风西街13号)。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四)体检纪律
1、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体检过程中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环节考生必须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过程中,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合,凡迟到20分钟(7:50)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保持平和心态,保证充足睡眠,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剧烈运动。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体检前8—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戴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连衣裙、连体裤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饰品,请勿佩戴美瞳、隐形眼镜,女性不要化妆。
4、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参检人员如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病,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的药物、药名或携带药物备用。
5、孕妇(尤其是早孕妇女)、哺乳期妇女及有可能怀孕的女士参检者,请事先告知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勿做X光、CT等放射类检查。如在月经期间,请勿留取尿标本及妇科检查。未婚妇女不做妇科内诊检查。
二、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进行。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县委组织部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夏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0359—853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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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夏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体检人员名单
夏县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领导组
2023年3月22日